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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电学院独立本科段学生学位申请须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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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湖北省自考学位授予条件 

1、通过自学考试,取得了本科全部课程的合格证书,完成了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,经审核准予毕业。
2、自学考试三门学位课(一门专业基础课、两门专业课)平均成绩应达到70分,其中每门课的成绩不得低于65分。
3、非英语专业自考本科生,授予学士学位,须参加全省组织的成人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,成绩合格(学生在学期间每年都可以报名参加考试)。
4、当年12月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,申请和授予学士学位时间一般不得晚于次年6月30日。
二、学位申请须提供材料
(毕业生均需提供真实、合法、有效的信息)
1、本科毕业证复印件1张(若已经办理毕业证还未领取可由金老师提供);
2、身份证复印件2张;
3、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;
4、学位申请表一份(样式见附表一)。
注意:以上资料必须在3月10号以前寄到,过期不予办理。
邮寄地址: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学院金鑫 收
邮编:438002
 
三、不能授予学位的情况
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能授予学士学位:
1、违反四项基本原则,或受学校及工作单位纪律、行政处分者;
2、考试期间,有违反、舞弊行为受到处理者;
3、未取得学士学位外国语统考合格证书者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机电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2年2月21日

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2年02月22日